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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墻 - 社會墻
社會墻是指中國創(chuàng)造了令世界矚目的經(jīng)濟奇跡后,伴隨而生的一個不可回避的社會問題:社會各個群體和各個角色之間由于互不信任而砌成了一堵堵的“墻”,這些“墻”存在于人們的心底。因為非顯性存在,所以沒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。但人們越來越發(fā)現(xiàn),隨著這些“墻”的逐日增高,社會治安問題也在增多。一段時間以來,從南京的“彭宇案”,到杭州的“飆車案”;從“被就業(yè)”、“被增長”等“被”字句式,到對一些“聽證會”的批評質(zhì)疑,社會不同群體之間、社會對政府有關部門,表現(xiàn)出種種猜疑、隔膜和不信任感,有人形象地稱之為“社會墻”。“社會墻”的存在,常使得幫扶、救助等善良的社會舉動,遭受誤解和傷害;“社會墻”的存在,也會使許多改革舉措面臨“信任危機”,進而影響改革共識的達成,加大改革推進的難度 。
不信任砌成一堵堵“社會墻”
當經(jīng)過了那么多年的高速經(jīng)濟發(fā)展,人們遽然發(fā)現(xiàn)中國也正在出現(xiàn)了一道又一道并且是日益厚重的墻。這一道道墻當然不是由鋼筋水泥砌成的,而是由高強度的“不信任”砌成的“社會墻”。這些墻存在于社會各個群體和各個角色之間,在政府和人民之間,在資本和人民之間,在窮人和富人之間,等等,不一而足。中國社會各群體間面臨的信任(或者誠信)危機以各種各樣的形式表現(xiàn)出來,那么,形式多樣的社會不信任會產(chǎn)生怎樣嚴重的社會政治后果呢?這不是很多人都能清楚認識到的。
信任是任何一個社會能夠正常運作的最基本的前提條件。一旦社會群體和角色之間出現(xiàn)一堵堵無形的墻,信任自然解體,社會跟著解體。
墻的出現(xiàn)和信任的解體已經(jīng)在越來越多的方面阻礙著中國社會政治生活的正常運行。沒有信任就不會有有效的改革。沒有人會否認今天的中國社會面臨著無窮的問題,也沒有人會否認這些問題是要通過改革而得以克服和解決的。但現(xiàn)在的問題是,社會對政府的不信任已經(jīng)使得任何改革越來越困難。政府任何一個改革舉措,無論是經(jīng)濟改革,或是社會改革,或是教育改革,都不會引起社會的熱情。隨之而來的大多是猜疑、冷嘲熱諷,甚至抵制。
例如住房改革。這些年中央政府在這方面努力不少,但問題則是越來越多,越來越嚴重。到了今天,地方政府和發(fā)展商綁架了整個住房體系,轉(zhuǎn)而又綁架了個人(尤其是年輕人)的就業(yè)、買房、結(jié)婚和養(yǎng)家。正是因為被綁架,無論是有房的還是沒有房的,都不感覺到幸福。
教育也一樣。教育改革也在進行,但改革的結(jié)果都是教育資源的分配越來越不公平,人們接受教育的機會越來越不公平。無論是住房和教育,形形式式的改革都在向權錢階層傾斜。如果從每一次改革中獲利的都是權勢階層,那么人們?yōu)槭裁匆湃胃母锬?
信任缺失導致“社會暴力化”
信任的缺失更使得法治社會不可能實現(xiàn)。改革開放以后,人們認識到法治的經(jīng)濟基礎是市場經(jīng)濟,所以,提出了要建立法治社會的概念。但人們忘記了,市場經(jīng)濟本身不會導致法治,法治還必須有更重要的社會基礎,那就是社會信任。
無論是政府對社會的治理,還是社會的自我治理,都需要法治。不過,中國的各級政府和資本之間的同盟已經(jīng)導致了社會信任的解體。沒有社會信任,如何才能讓社會成員相信法律是公平的、執(zhí)行法律的人是公平的?在市場把一切社會細胞都貨幣化了之后,以錢為本也就成為一個社會的主導法則了。連家庭成員間的關系也要用貨幣來衡量的時候,表明這個社會細胞已經(jīng)徹底解體了。
法治是社會正義的基礎。法治社會建設不成,那么社會只能求助于自己了。那就是社會的暴力化。在很多情況下,社會的暴力化往往導致無政府狀態(tài)。如果把一個國家分解成為權力、資本和社會,那么在任何體制下,社會是最弱的部分。權力可以保護自己,資本也可以保護自己,但社會無力保護自己。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,社會是必須被保護的。
用機制保護“最弱的社會”
資本主義制度有保護社會的機制,例如福利制度。如果沒有保護社會的機制,資本主義也是會被推翻的。是福利社會的產(chǎn)生挽救和保護了資本主義。同樣,社會主義也有保護社會的機制。
社會主義從一開始強調(diào)的就是對社會的保障。即使在前蘇聯(lián)和東歐國家,當時的政府和社會之間也存在著一種隱性契約,就是“你接受我的統(tǒng)治,我提供給你基本的權利(就業(yè)和福利等)”。蘇東版社會主義的弊端就是社會沒有自由,搞貧窮社會主義,政府所能提供的基本權利也難以持續(xù)。
社會為什么需要被保護?很簡單,最弱的社會,一旦失去了生存權,就會暴力化。在人類歷史上,暴力永遠是社會自我保護的重要手段。中國社會數(shù)千年的農(nóng)民造反就體現(xiàn)了這種情況。
要推倒一堵鋼筋水泥墻需要的是簡單的體力,但要推倒一堵堵“社會墻”則要困難得多。但這些墻的存在必然對執(zhí)政黨的長治久安、政治秩序和社會和諧產(chǎn)生消極和負面的影響。對這一點,中國的領導層是有清醒的認識的。中央很多政策話語也都意在拆掉政府、資本和社會之間一堵堵墻。但現(xiàn)實是,在既得利益的主宰下,這些墻似乎越筑越高,越筑越厚。
如何拆除“社會墻”?
胡錦濤總書記一再強調(diào),要在新的形勢下,加強黨的建設,提高執(zhí)政能力。加快黨政自身改革的確是最佳路徑。在此基礎上,下決心改進公共政策制定系統(tǒng),進一步彰顯公平和公正,給民眾以信心。同時,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,進一步建構(gòu)社會基礎秩序,把以人為本的理念變?yōu)檎w的系統(tǒng)政策和規(guī)范。這樣的變革應有緊迫感和使命感。
黨的十七大提出的“社會建設”目標,以人為本的科學發(fā)展觀和構(gòu)建和諧社會,正是解決社會信任問題的根本方向。具體而言,社會建設至少應包括或可始于三個基本面向:
首先是信息透明,有暢通的信息渠道才能實現(xiàn)公民的知情權——了解真相的權利;有真相才有信任。近年發(fā)生的“甕安事件”、“石首事件”等群體性事件幾乎都與信息的發(fā)布、傳遞、接受的方式有關。這也進一步說明了信息公開的重要性。
其次是利益表達,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是社會建設的應有之義。公民需要通過社會參與來實現(xiàn)和保護個人權利;常規(guī)的、制度化的利益表達渠道也必不可少。一個健全的體制應該容納各種合法的表達方式,應該尊重并鼓勵人們在法律框架內(nèi)表達利益訴求、解決矛盾沖突。
第三是制約權力,這是最有效的重建信任的機制。權力的失控即“權力成為不但外部無法約束而且內(nèi)部也無法約束的力量”,權力失控會導致各種潛規(guī)則支配著社會的實際運作,對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和道德理念造成嚴重侵蝕;與此同時,公眾的信任感和社會認同也會急劇喪失,在這個意義上制約權力極為關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