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詞語
臨時性強奸,是2009年11月初出現(xiàn)的一個新詞,該詞緣于浙江省南潯發(fā)生的一起強奸案。該詞意為:臨時性強奸屬于臨時性的即意犯罪,犯罪前并無商謀,且罪犯犯罪后主動自首,并取得被害人諒解。臨時性強奸一出即被傳得沸沸揚揚,成為人們討論的熱點話題。臨時性強奸-概述 浙江南潯兩協(xié)警在賓館趁一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時對其實施強奸,南潯法院根據(jù)犯罪事實,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即意犯罪,事前并無商謀,且事后主動自首,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,給予酌情從輕處罰,判決兩被告有期徒刑三年。
一時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這一說法在網(wǎng)上引起熱議,網(wǎng)民紛紛猜測這一既無法律來源又無條款依據(jù)的新名詞,是為了給兩名協(xié)警脫罪而特意編織的說法。
臨時性強奸-事件經(jīng)過
2009年6月10日晚,兩名協(xié)警邱某與蔡某帶領剛參加完高考的陳某與沈某一同出去吃飯。席間,四人都喝了很多酒,陳某不勝酒力,待晚飯結束后已醉得不省人事了。為了給她醒酒,蔡某駕駛自己的現(xiàn)代轎車帶大家到練市一賓館內(nèi)開房間。到房間后,兩人趁陳某醉酒沒有意識、無力反抗之機,先后強行與她發(fā)生性關系。待陳某酒醒有意識后,發(fā)現(xiàn)自己躺在賓館房間內(nèi)的床上,下身赤裸。
南潯法院根據(jù)犯罪事實,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,且事后主動自首,并取得被害人諒解,給予酌情從輕處罰,判決兩被告各入獄三年。兩被告身為執(zhí)法人員卻知法犯法,最終自食其果。
臨時性強奸-網(wǎng)民質(zhì)疑
南潯法院根據(jù)犯罪事實,給兩個強奸犯定的屬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,這是個啥概念?搜遍了網(wǎng)絡,也沒找到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的來源和條款依據(jù)。“臨時”既是非正式的和短時間的行為,難道強奸犯罪還有“非正式”和時間的長短之分?這個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應是個新名詞,可以說為中國的司法界又填補了一項創(chuàng)造性的空白,可喜可賀。
搞不明白,犯罪還有臨時、固定、長期之分?在被害人不清醒的情況下,兩人輪番實施強奸,為什么不是輪奸?難道就是因為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?這個諒解是怎么得到的?相信“金錢封嘴”是肯定的。如果這個判決能成為一個新的榜樣,那以后再出現(xiàn)這樣的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,是否也要得到“從輕處罰”呢?要是再這樣,可以在全國推而廣之,以便廣大犯罪分子都去進行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。
將女灌醉,然后帶她去開房,強奸了她,明顯就是有預謀的犯罪,什么是“臨時性”?就是臨時發(fā)生性關系。臨時性的犯罪就可以“從輕判決”?那哪個罪犯不是“臨時性”的?是否都可以輕判?其犯罪算是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,那判了3年,筆者想也應該是“臨時性的即意判決”。
協(xié)警,就是協(xié)助警察執(zhí)法,可以叫做“臨時性”協(xié)助執(zhí)法,但犯了罪咋還能變成“臨時性”犯法呢。
“事前并無商謀,且事后主動自首”。真是一個好榜樣的強奸犯,不愧是協(xié)警出身,被害人不報案不追究,自已就去主動投案自首,這樣的強奸犯真的天上難找、地下難尋。對他們根本都不用判刑,理應樹為投案自首的楷模進行宣傳,還要發(fā)點獎金為好,以資鼓勵。要是判刑,也應該是判三緩二,這樣才顯出我們的人性化判決。
看看女人都能判罪,這兩個人同時強奸一個女人的案件,卻判了一個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,實在是高。按此“臨時性”,以后也可以出現(xiàn)“臨時性打死人”、“臨時性踢死人”、“臨時性被自殺”、“臨時性行賄受賄”、“臨時性醉駕”、“臨時性搶劫”、“臨時性盜竊”,一切犯罪行為都用“臨時性”為借口來減輕刑罰,可以想象,我們一個“臨時性”的時代就要到來了。
臨時性強奸-評論
絕對相信這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很快就能與“躲貓貓”、“俯臥撐”“70碼”等等吧,成為網(wǎng)絡流行詞語。
按此“臨時性”,以后也可以出現(xiàn)“臨時性打死人”、“臨時性踢死人”、“臨時性被自殺”、“臨時性行賄受賄”、“臨時性醉駕”、“臨時性搶劫”、“臨時性盜竊”,一切犯罪行為都用“臨時性”為借口來減輕刑罰,可以想象,我們一個“臨時性”的時代就要到來了。
臨時性強奸-法院解釋
南潯法院有關人士作出解釋,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的說法,來自辯護人提出意見時的原文表述,而不是法官創(chuàng)造出來的新名詞,“它不是法律專用詞語,是辯護人自己歸納出來的?!?/p>
判決書上的那段表述,在他看來,法院采納的是關于被告人具有自首、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、被害人諒解等法定和酌情從輕處罰情節(jié)的辯護意見,而不是說把“臨時性的即意犯罪”作為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來運用。
按他的理解,辯護人想要表達的本意是,被告人是無預謀的、臨時起意的犯罪。
至于網(wǎng)友質(zhì)疑的量刑問題,也是上級法院調(diào)卷審查的一個原因,“具體還得看審查結果?!?/p>
臨時性強奸-臨時性觀點
1、事情的真相只有被害人最清楚。所以是不是有預謀的,準確點說是難以確定。醒酒有很多方法,為什么非要開房?這個是不是臨時性決定?
2、取得被害人諒解?一個花季學生妹,就這樣被輪奸了,難道就那么容易諒解施暴者嗎?她能諒解,她的父母也能諒解?她的親人也能諒解?是真的得到了諒解,還是因為“溝通”的好、溝通的方法“得當”而導致“被諒解”呢?就算是真的得到了諒解,也是臨時性諒解吧。
3、事前并無商謀。就算事前沒有商謀,那么在即將執(zhí)行強奸那一刻,兩個人是不是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呢?難道兩個人不約而同的默默進行強奸,就不談話,比如互相說說:我們不能這樣哦,這樣是犯罪啊!如果他們雖然進行了談話(此時仍是事前),但是還是進行了強奸,那算什么?是不是應該算故意犯罪?可能是酒能壯膽吧,他們明明知道是犯罪,但是仍然堅持臨時性強奸。
4、法院的這一判決,是不是一個臨時性判決呢?不管這個女生以及她的家人是不是真的諒解了施暴者,這種事情、這種性質(zhì),如果是這個判決結果,那這個法官會不會成為臨時性法官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