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學(xué)古籍
  • 東坡易傳 既 濟(jì) 卦 (第六十三)

    作者: 《東坡易傳》蘇軾
      坎上

      離下

      “既濟(jì)”,亨小,利貞。初吉,終亂。

      《彖》曰:“既濟(jì),亨小”者,亨也。

      凡陰陽各安其所,則靜而不用。將發(fā)其用,必有以蘊(yùn)之者。水在火上,火欲炎而不達(dá),此火之所以致其怒也。陰皆乘陽,陽欲進(jìn)而不遂,此陽之所以奮其力也。火致其怒,雖險必達(dá);陽奮其力,雖難必遂:此所以為“既濟(jì)”也。故曰:“既濟(jì),亨小者,亨也。”言小者皆在上而亨,大者皆在下而否也。

      “利貞”,剛?cè)嵴划?dāng)也。

      “坎”上而“離”下,剛?cè)嵴?;陰皆居陰,陽皆居陽,位?dāng)也?!皠?cè)嵴划?dāng)”,則小者不可復(fù)進(jìn),以貞為利也。

      “初吉”,柔得中也;“終”止則“亂”,其道窮也。   柔皆乘剛,非正也;以“濟(jì)”則可,“既濟(jì)”,則當(dāng)變而反其正,以此終焉。止而不變,則亂矣。

      《象》曰:水在火上,“既濟(jì)”;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
      “既濟(jì)”者,難平而安樂之世也,憂患常生于此。

      初九: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曳其輪”,義“無咎”也。

      “濟(jì)”者,皆自內(nèi)適外,故“既濟(jì)”、“未濟(jì)”皆以初為尾,以上為首。“曳”者,欲行而未進(jìn)之象也。初九方行于險,未畢濟(jì)者也,故“無咎”。   六二: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七日得”,以中道也。

      安樂之世,人不思亂,而小人開之。開之有端,必始于爭;爭則動,動則無所不至。君子居之以至靜,受之以廣大,雖有好亂樂禍之人欲開其端,而人莫之予,蓋未嘗不旋踵而敗也?!凹葷?jì)”爻爻皆有應(yīng),六二、六四居二陽之間,在可疑之地,寇之所謀;而六二居中,九五之配也,或者欲間之,故竊其“茀”?!捌叀闭?,婦之蔽也;婦喪其茀,其夫必怒而求之,求未必得,而婦先見疑。近其婦者,先見詰,怨怒并生,而憂患之至不可以勝防矣。故凡竊吾茀者,利在于吾之逐之也,吾恬而不逐,上下晏然,非盜者各安其位,而盜者敗矣。故曰:“勿逐,七日得?!?

      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;小人勿用。   《象》曰:“三年克之”,憊也。

      “未濟(jì)”,方其未出于難也。上下一心,譬如胡越同舟而遇風(fēng),雖厲民以犯難可也。及其“既濟(jì)”,已出于難,則上之用其民也,易以致怨;而下之為其上用也,易以致疑。故“未濟(jì)”之九四,“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”;而“既濟(jì)”之九三,以是為“憊”也?!拔礉?jì)”之主在六五,而九四為之臣,有震主之威者也,其威不用之于主,而用之于“伐鬼方”,雖三年之久,未見其克,不克也而猶賞之以大國者,以難未平也。若出于難,則臣必用其威于主,而主亦疑其臣矣。“既濟(jì)”之九三,以九五為主,臣主皆強(qiáng),故曰“高宗伐鬼方”,以見三之為五用也。雖以高宗之賢,三年而后克之者,“既濟(jì)”之世,民安于無事而不可用也?!拔礉?jì)”之賞以大國也,豈嘗問其君子小人哉?有功斯國之矣;而“既濟(jì)”則“小人勿用”,蓋已疑其臣矣。

      六四: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終日戒”,有所疑也。

      “繻”,當(dāng)作“濡”。“衣袽”,所以備舟隙也。四居二陽之間而不相得,故備且戒如是也。卦以“濟(jì)”為事,故取于舟。   九五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   《象》曰:“東鄰殺?!?,不如西鄰之時也;“實受其?!?,吉大來也。

      “東”、“西”者,彼、我之辭也。祭未有水殺牛者,而云“殺?!?,不如禴祭,何也?曰:禴祭,時祭也。國之常事而殺牛者,非時;特殺而祭,以求福者也。小人以為禴祭常事,不足以致福,故以非時殺牛而求之,而不知時祭之福,不求而大來也。人之情,在難則厭事;而無難之世,常不能安有其福。故圣人以為“既濟(jì)”之主,在于守常安法而已,求功名于法度之外,則《易》之所謂殺牛也。

      上六:濡其首,厲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濡其首,厲”,何可久也?   “既濟(jì)”之上六,畢濟(jì)之時也。而以陰居之,未免于危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