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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英棟 山西省晉中市第三人民醫(yī)院
張效霞《回歸中醫(yī)——對中醫(yī)基礎理論的重新認識》(以下簡稱《回》書)一書考證得出:“證的概念,實際上是根本不存在的?!弊C與癥并無區(qū)別。因此,“辨證論治”及其衍生出的“方證相應”都是在強調“癥狀”,即對癥用方,這與中醫(yī)臨床核心之“察機用藥”顯然不同,并認為這也正是“幾十年來諸多學者將證候作為辨證論治的研究重點,但至今未有重大突破”的深層原因所在。筆者甚有同感。
“方證對應”之“證”實為癥狀
《漢語大字典》釋“癥”曰:“病象。有時也泛指疾病。也作‘證’?!倍鴮Α白C”、“証”、“證”的解釋則分別是:“證,病癥。后作‘癥’?!薄霸^,同‘證’?!薄白C,‘證’的簡化字?!庇纱丝芍鹤C即癥,并沒有實質的區(qū)別。汪昂《醫(yī)方集解》中說:“癥者證也?!薄鞍Y”是“證”的醫(yī)學專用字,義同,可通用。
證、癥的強行區(qū)分,發(fā)端于西學東漸之后,定型于上世紀50年代。談“證”這個具有特定時代意義的概念,我們應該明白兩個前提:第一,目前習以為常、約定俗成的“中醫(yī)基礎理論學科”,是近代中醫(yī)學界為溝通中西,適應時代潮流,以西醫(yī)學為參照系,在“科學”化的背景下,將中醫(yī)學中的某些固有內(nèi)容作了另行規(guī)定的產(chǎn)物。“證”的概念即其一。第二,《回》書認為“證”的本意為“患者訴說的癥狀和醫(yī)者所診察到的體征”,其“本義和引申義都同本質、概括等意思不沾邊”。作為一個固定概念出現(xiàn),是在新中國成立后,“第二版中醫(yī)學院教材編寫之時”,并推測這樣做是為了“盡量使中醫(yī)基礎理論沾染上‘辯證唯物論’色彩的緣故”。
目前講的“證”的概念的歷史,不超過60年。最初提出“證”,是為了強調中醫(yī)學的“特色”和“優(yōu)勢”,但因為其只是一種規(guī)定或者約定,所以時至今日,“證”給中醫(yī)學發(fā)展造成的障礙已越來越明顯。成肇智在《用“審機定治”取代“辨證論治”》一文中認為,這“不僅同傳統(tǒng)中醫(yī)學固有的概念和特點相抵觸,而且違背了語言學的規(guī)律。”
從桂枝湯應用談“察機”
談到桂枝湯方,多以“汗出、惡風、脈浮緩”之癥對應,方后遵從溫服、溫覆、啜熱稀粥取微汗。此即桂枝湯“方證對應”之大概。但這只是桂枝湯使用之一例,遠非全部。
無汗可用桂枝湯,體現(xiàn)在《傷寒論》276條?!疤幉。}浮者,可發(fā)汗,宜桂枝湯?!蓖蹩咸媒忉尀椤按嗣}浮,當亦無汗,而不言者,謂陰不得有汗,不必言也。不用麻黃用桂枝者,以陰病不當更發(fā)其陽也,須識無汗亦有用桂枝證”。三陰病若見自汗出為亡陽,此條明言太陰病,故無汗無疑。三陰為虛,太陰病用桂枝湯,名為“發(fā)汗”,實為“滋陰和陽”(柯韻伯語)。
桂枝湯還有不“取汗”之用法?!秱摗分杏霉鹬唷胺接们埃?2條)法”,從而使溫服、溫覆、啜熱稀粥等成為桂枝湯的經(jīng)典服用方法,成為“得汗”不可缺少的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。論中明言,若不如此,即使桂枝加桂湯多加桂二兩,也不會“得汗”。這便是說,如果不“方用前法”,就是桂枝湯使用的另一法。387條沒有“方用前法”,“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,當消息和解其外,宜桂枝湯小和之”。《金匱要略·婦人妊娠病脈證并治》也沒有“方用前法”,“婦人得平脈,陰脈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無寒熱,名妊娠,桂枝湯主之”。霍亂吐利止,正氣趨復,殘邪不盛,“小和之”意在緩緩復正,潛移默化,遂其自愈;妊娠平脈,無寒熱,雖有不適卻非病,可調和待其自復。
以上舉例說明,要學習桂枝湯之用,“對應”遠遠不夠,必須“察機”。
“證”和“機”
證即癥,故“方證對應”其實就是“方癥對應”。行文至此,便不難理解很多中醫(yī)學者提出的如“抓主證,對證用方”、“辨方證是辨證的尖端”、“中醫(yī)也有頭痛醫(yī)頭腳痛醫(yī)腳的時候”等命題。這些都是由“方證對應”衍生出來的,其共同的問題在于忽略了“機”。
關于“證”和“機”,劉渡舟先生在《方證相對論——兼論辨證知機》一文中提到:“方證對應”是“按圖索驥,照貓畫虎,近于臨摹”。雖然“邁進了仲景的辨證大門”,但離中醫(yī)學的奧妙之處還相差很遠。中醫(yī)學“既有辨證論治的學問,也有辨證知機的奧妙。兩個層次,則有高下之分、粗精之別”。
《金匱要略》中共有5條兩方或三方并主一證的條文:“胸痹,心中痞氣,氣結在胸,胸滿,脅下逆槍心,枳實薤白桂枝湯主之,人參湯亦主之”;“胸痹,胸中氣塞,短氣,茯苓杏仁甘草湯主之,橘枳姜湯亦主之”;“夫短氣有微飲,當從小便去之,苓桂術甘湯主之,腎氣丸亦主之”;“病溢飲者,當發(fā)其汗,大青龍湯主之,小青龍湯亦主之”;“小便不利,蒲灰散主之,滑石白魚散、茯苓戎鹽湯并主之”。這種情況下,如果離開“察機”,如何“方證對應”呢?人參湯證與枳實薤白桂枝湯證的區(qū)別在于虛、實;茯苓杏仁甘草湯證與橘枳姜湯證的區(qū)別在病位是肺還是胃,等等,這就是“察機”。臨床必須“辨證知機”。
對于小病、簡單病可以“方癥對應”,也便于推廣、便于入門、便于“藏方于民”。但對于系統(tǒng)病、復雜病,“方癥對應”多數(shù)情況下是“似捷而反迂”的。加入機理的思考,哪怕是無意識的,“方癥對應”便提升為“察機用藥”。經(jīng)方大家們臨證一定是“察機”的,但對于提倡什么,對什么人提倡等問題,卻需要反復斟酌。
治療之法大致有“病原療法、對癥療法、證候療法、協(xié)助自然療能之法四種”(見《祝味菊醫(yī)學五書評按》),都有其臨床價值。但其核心在于“察機”。只有“察機”才能用活經(jīng)方,才可能臨證不惑,才可能借助經(jīng)方的框架,構筑中醫(yī)識病治病的廣廈。機械地按仲景書中舉出的有限例子來“方證對應”,只能起到提示思路的作用,只適用于經(jīng)方入門階段。
從《局方》談“方證對應”之危害
以目前的眼光來看,《太平惠民和劑局方》中不乏配伍精妙之方,但就是這樣一部方書,卻引來了金元四大家及后世的頗多詬病。錯不在方,而在用方之法、之人。
朱丹溪稱“《和劑局方》之為書也……自宋迄今,官府守之以為法,醫(yī)門傳之以為業(yè),病者恃之以立命,世人習之以成俗”,“可以據(jù)證檢方,即方用藥,不必求醫(yī),不必修制,尋贖見成丸散,疾病便可安痊”?!逗蛣┚址健房芍^典型的“方證對應”。其普及程度之高,遠非目前的中醫(yī)和經(jīng)方可比。普及還有一層意思為不必求甚解,不必“知機”。正是這種缺乏內(nèi)在機理探求的普及給中醫(yī)學帶來了極大的危害。
當前中醫(yī)學普及的時候,一定要避免重蹈《局方》之覆轍?!秲?nèi)經(jīng)》有“非其人勿傳”之鑒,古有“此事難知”之訓,普及實際是把雙刃劍,絕不可急于求成。要知道過猶不及。
綜上所述,中醫(yī)界應大力提倡“察機用藥”,務求方藥之機與病證之機絲絲入扣。如此才可不僅“入門”,尚可“登堂入室”,做到治發(fā)機先,機圓法活,隨機應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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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英棟 山西省晉中市第三人民醫(yī)院
張效霞《回歸中醫(yī)——對中醫(yī)基礎理論的重新認識》(以下簡稱《回》書)一書考證得出:“證的概念,實際上是根本不存在的?!弊C與癥并無區(qū)別。因此,“辨證論治”及其衍生出的“方證相應”都是在強調“癥狀”,即對癥用方,這與中醫(yī)臨床核心之“察機用藥”顯然不同,并認為這也正是“幾十年來諸多學者將證候作為辨證論治的研究重點,但至今未有重大突破”的深層原因所在。筆者甚有同感。
“方證對應”之“證”實為癥狀
《漢語大字典》釋“癥”曰:“病象。有時也泛指疾病。也作‘證’?!倍鴮Α白C”、“証”、“證”的解釋則分別是:“證,病癥。后作‘癥’?!薄霸^,同‘證’?!薄白C,‘證’的簡化字?!庇纱丝芍鹤C即癥,并沒有實質的區(qū)別。汪昂《醫(yī)方集解》中說:“癥者證也?!薄鞍Y”是“證”的醫(yī)學專用字,義同,可通用。
證、癥的強行區(qū)分,發(fā)端于西學東漸之后,定型于上世紀50年代。談“證”這個具有特定時代意義的概念,我們應該明白兩個前提:第一,目前習以為常、約定俗成的“中醫(yī)基礎理論學科”,是近代中醫(yī)學界為溝通中西,適應時代潮流,以西醫(yī)學為參照系,在“科學”化的背景下,將中醫(yī)學中的某些固有內(nèi)容作了另行規(guī)定的產(chǎn)物。“證”的概念即其一。第二,《回》書認為“證”的本意為“患者訴說的癥狀和醫(yī)者所診察到的體征”,其“本義和引申義都同本質、概括等意思不沾邊”。作為一個固定概念出現(xiàn),是在新中國成立后,“第二版中醫(yī)學院教材編寫之時”,并推測這樣做是為了“盡量使中醫(yī)基礎理論沾染上‘辯證唯物論’色彩的緣故”。
目前講的“證”的概念的歷史,不超過60年。最初提出“證”,是為了強調中醫(yī)學的“特色”和“優(yōu)勢”,但因為其只是一種規(guī)定或者約定,所以時至今日,“證”給中醫(yī)學發(fā)展造成的障礙已越來越明顯。成肇智在《用“審機定治”取代“辨證論治”》一文中認為,這“不僅同傳統(tǒng)中醫(yī)學固有的概念和特點相抵觸,而且違背了語言學的規(guī)律。”
從桂枝湯應用談“察機”
談到桂枝湯方,多以“汗出、惡風、脈浮緩”之癥對應,方后遵從溫服、溫覆、啜熱稀粥取微汗。此即桂枝湯“方證對應”之大概。但這只是桂枝湯使用之一例,遠非全部。
無汗可用桂枝湯,體現(xiàn)在《傷寒論》276條?!疤幉。}浮者,可發(fā)汗,宜桂枝湯?!蓖蹩咸媒忉尀椤按嗣}浮,當亦無汗,而不言者,謂陰不得有汗,不必言也。不用麻黃用桂枝者,以陰病不當更發(fā)其陽也,須識無汗亦有用桂枝證”。三陰病若見自汗出為亡陽,此條明言太陰病,故無汗無疑。三陰為虛,太陰病用桂枝湯,名為“發(fā)汗”,實為“滋陰和陽”(柯韻伯語)。
桂枝湯還有不“取汗”之用法?!秱摗分杏霉鹬唷胺接们埃?2條)法”,從而使溫服、溫覆、啜熱稀粥等成為桂枝湯的經(jīng)典服用方法,成為“得汗”不可缺少的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。論中明言,若不如此,即使桂枝加桂湯多加桂二兩,也不會“得汗”。這便是說,如果不“方用前法”,就是桂枝湯使用的另一法。387條沒有“方用前法”,“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,當消息和解其外,宜桂枝湯小和之”。《金匱要略·婦人妊娠病脈證并治》也沒有“方用前法”,“婦人得平脈,陰脈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無寒熱,名妊娠,桂枝湯主之”。霍亂吐利止,正氣趨復,殘邪不盛,“小和之”意在緩緩復正,潛移默化,遂其自愈;妊娠平脈,無寒熱,雖有不適卻非病,可調和待其自復。
以上舉例說明,要學習桂枝湯之用,“對應”遠遠不夠,必須“察機”。
“證”和“機”
證即癥,故“方證對應”其實就是“方癥對應”。行文至此,便不難理解很多中醫(yī)學者提出的如“抓主證,對證用方”、“辨方證是辨證的尖端”、“中醫(yī)也有頭痛醫(yī)頭腳痛醫(yī)腳的時候”等命題。這些都是由“方證對應”衍生出來的,其共同的問題在于忽略了“機”。
關于“證”和“機”,劉渡舟先生在《方證相對論——兼論辨證知機》一文中提到:“方證對應”是“按圖索驥,照貓畫虎,近于臨摹”。雖然“邁進了仲景的辨證大門”,但離中醫(yī)學的奧妙之處還相差很遠。中醫(yī)學“既有辨證論治的學問,也有辨證知機的奧妙。兩個層次,則有高下之分、粗精之別”。
《金匱要略》中共有5條兩方或三方并主一證的條文:“胸痹,心中痞氣,氣結在胸,胸滿,脅下逆槍心,枳實薤白桂枝湯主之,人參湯亦主之”;“胸痹,胸中氣塞,短氣,茯苓杏仁甘草湯主之,橘枳姜湯亦主之”;“夫短氣有微飲,當從小便去之,苓桂術甘湯主之,腎氣丸亦主之”;“病溢飲者,當發(fā)其汗,大青龍湯主之,小青龍湯亦主之”;“小便不利,蒲灰散主之,滑石白魚散、茯苓戎鹽湯并主之”。這種情況下,如果離開“察機”,如何“方證對應”呢?人參湯證與枳實薤白桂枝湯證的區(qū)別在于虛、實;茯苓杏仁甘草湯證與橘枳姜湯證的區(qū)別在病位是肺還是胃,等等,這就是“察機”。臨床必須“辨證知機”。
對于小病、簡單病可以“方癥對應”,也便于推廣、便于入門、便于“藏方于民”。但對于系統(tǒng)病、復雜病,“方癥對應”多數(shù)情況下是“似捷而反迂”的。加入機理的思考,哪怕是無意識的,“方癥對應”便提升為“察機用藥”。經(jīng)方大家們臨證一定是“察機”的,但對于提倡什么,對什么人提倡等問題,卻需要反復斟酌。
治療之法大致有“病原療法、對癥療法、證候療法、協(xié)助自然療能之法四種”(見《祝味菊醫(yī)學五書評按》),都有其臨床價值。但其核心在于“察機”。只有“察機”才能用活經(jīng)方,才可能臨證不惑,才可能借助經(jīng)方的框架,構筑中醫(yī)識病治病的廣廈。機械地按仲景書中舉出的有限例子來“方證對應”,只能起到提示思路的作用,只適用于經(jīng)方入門階段。
從《局方》談“方證對應”之危害
以目前的眼光來看,《太平惠民和劑局方》中不乏配伍精妙之方,但就是這樣一部方書,卻引來了金元四大家及后世的頗多詬病。錯不在方,而在用方之法、之人。
朱丹溪稱“《和劑局方》之為書也……自宋迄今,官府守之以為法,醫(yī)門傳之以為業(yè),病者恃之以立命,世人習之以成俗”,“可以據(jù)證檢方,即方用藥,不必求醫(yī),不必修制,尋贖見成丸散,疾病便可安痊”?!逗蛣┚址健房芍^典型的“方證對應”。其普及程度之高,遠非目前的中醫(yī)和經(jīng)方可比。普及還有一層意思為不必求甚解,不必“知機”。正是這種缺乏內(nèi)在機理探求的普及給中醫(yī)學帶來了極大的危害。
當前中醫(yī)學普及的時候,一定要避免重蹈《局方》之覆轍?!秲?nèi)經(jīng)》有“非其人勿傳”之鑒,古有“此事難知”之訓,普及實際是把雙刃劍,絕不可急于求成。要知道過猶不及。
綜上所述,中醫(yī)界應大力提倡“察機用藥”,務求方藥之機與病證之機絲絲入扣。如此才可不僅“入門”,尚可“登堂入室”,做到治發(fā)機先,機圓法活,隨機應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