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古籍
論曰小兒多以珠璣錢 之類,為玩弄之具,或藏于口中。因驚或啼,遂誤吞咽,倉猝不得出,為害亦大。當(dāng)隨物所宣,以方術(shù)治之。
治小兒誤吞錢,在喉中不下。方
麩炭(研為細(xì)末)
上一味,以指彈少許入喉中,少頃自吐出。一方,用羊脛炭研細(xì),為末。
治小兒誤吞針。方
磁石(一塊小彈子大吸鐵緊者)
上一味,入口內(nèi),吸令針出?;蚪z系定,送咽喉引出亦得。
治小兒誤吞鉤繩。方
上凡吞鉤,繩猶在手者,莫伸引,俱以珠 若穿了薏苡子之類,就其繩穿。稍稍推至鉤畔,即急推前入,才鉤離刺處,復(fù)緩緩引出。
治小兒誤吞珠 。方
上燒銅弩牙令赤,淬水一碗旋飲,其物即出。
治小兒誤吞銀 及釵。方
上以飴糖隨兒大小多少食之,若能多食,釵 即隨出。
治小兒誤吞發(fā)。方
上用木梳燒灰細(xì)研,粥飲調(diào)下半錢匕,不下,再服。
治小兒誤吞梅李核。方
上以溫水,旋從小兒頭淋下,卻接其水,與兒飲之。
治小兒誤吞 。方
上以鵝毛半兩,燒灰細(xì)研,米飲調(diào)下半錢,未效再服。
(公元 1624 年)明.張介賓(景岳)注。三十九卷。 把《黃帝內(nèi)經(jīng)素問》、《靈樞經(jīng)》分類編次為 12 類,390 條,條理分明。附圖翼十一卷、附翼四卷。注解每有獨(dú)到之見。
《類證治裁》(公元 1839 年)清.林佩琴(羲桐)著。采輯清代中葉以前的醫(yī)家著作,對(duì)于溫病、報(bào)病、婦科、外科各證,述其原因,析其不同證侯和不同治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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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曰小兒多以珠璣錢 之類,為玩弄之具,或藏于口中。因驚或啼,遂誤吞咽,倉猝不得出,為害亦大。當(dāng)隨物所宣,以方術(shù)治之。
治小兒誤吞錢,在喉中不下。方
麩炭(研為細(xì)末)
上一味,以指彈少許入喉中,少頃自吐出。一方,用羊脛炭研細(xì),為末。
治小兒誤吞針。方
磁石(一塊小彈子大吸鐵緊者)
上一味,入口內(nèi),吸令針出?;蚪z系定,送咽喉引出亦得。
治小兒誤吞鉤繩。方
上凡吞鉤,繩猶在手者,莫伸引,俱以珠 若穿了薏苡子之類,就其繩穿。稍稍推至鉤畔,即急推前入,才鉤離刺處,復(fù)緩緩引出。
治小兒誤吞珠 。方
上燒銅弩牙令赤,淬水一碗旋飲,其物即出。
治小兒誤吞銀 及釵。方
上以飴糖隨兒大小多少食之,若能多食,釵 即隨出。
治小兒誤吞發(fā)。方
上用木梳燒灰細(xì)研,粥飲調(diào)下半錢匕,不下,再服。
治小兒誤吞梅李核。方
上以溫水,旋從小兒頭淋下,卻接其水,與兒飲之。
治小兒誤吞 。方
上以鵝毛半兩,燒灰細(xì)研,米飲調(diào)下半錢,未效再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