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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急救措施
1.一般處理
⑴保持呼吸道通暢、防止窒息。抽搐時,應(yīng)平臥,頭轉(zhuǎn)向一側(cè),及時清除口、鼻、咽喉內(nèi)的分泌物或嘔吐物,以防吸入氣管而發(fā)生窒息。一旦發(fā)生窒息,除清除分泌物或嘔吐物外,要立即行人工呼吸,口對口呼吸,必要時做氣管切開。
⑵防止意外損傷 為防止舌咬傷,可用紗布裹好的壓舌板置上下磨牙間。若牙關(guān)緊閉,不要強行撓開。為防止掉床跌傷,需有人守護或加用護欄。
⑶防止缺氧性腦損傷 立即給予氧氣吸入,必要時可用如ATP、輔酶A等腦細胞營養(yǎng)藥物,或可醒后喂予糖水,以防低血糖損傷腦細胞。
2.控制驚厥
⑴針刺 常用穴位為人中、合谷、涌泉、百會、十宣、內(nèi)關(guān)等,需強刺激,必要時可留針。
⑵止痙劑:①定安 常為首選藥物,按0.2~0.3mg/kg/次靜脈緩注(原藥不稀釋,速度為1mg/分),作用快,1~3分鐘可生效,有時用藥后數(shù)秒鐘止痙。但作用時間短,必要時20分鐘后重復(fù)用一次,一日可重復(fù)3-4次。注意一次最大量兒童不超過10mg嬰兒不超過3mg。有抑制呼吸、心跳和降低血壓之弊,曾用過巴比妥藥物者,尤須注意。②苯巴比妥鈉按5~10mg/kg/次,肌注。為控制驚厥的基本藥物,但效果較慢,注入后20~60分鐘才能在腦內(nèi)達到藥物濃度的高峰,故不能使驚厥立即發(fā)作停止。但維持時間長,在用安定等控制發(fā)作后,可用作維持治療。鞏固療效。③副醛0.05~0.1mg/kg/次,稀釋成5%溶液,靜脈推注,或用0.2ml/kg/次(最大量不大于5ml/次)深部肌注,或用0.3ml/kg/次加等量生理鹽水(1次不超過5ml)保留灌腸。本藥安全效速,但對呼吸道有刺激,在肝臟解毒,故有肺炎與肝病者慎用。④10%水合氯醛本藥作用較快,持續(xù)時間較短。0.4~0.6ml/kg/次加入1-2倍生理鹽水灌腸或鼻飼,止驚快,必要時30分鐘后重復(fù)一次。⑤氯丙嗪1-2mg/kg/次,肌注或緩慢靜注,與非那更合用對高熱驚厥效果更佳。但不宜用于癲癇患兒,否則影響病情觀察和疾病診斷。⑥苯妥英鈉安定注射無效者,可用該藥,每次5~10mg/kg(原藥不稀釋,稀釋后有結(jié)晶)靜注,推注時間不短于10分鐘。本藥無抑制呼吸現(xiàn)象,但止痙作用緩慢,且有潛在的心律不齊危險。⑦異戊巴比妥鈉(阿米妥鈉)屬于快速作用巴比妥類藥物,在其他藥物無效時可試用。由于本藥有抑制呼吸作用,故小嬰兒及呼衰者要慎用。劑量5mg/kg/次,肌注或靜注。靜注時用10%葡萄糖液稀釋成1%溶液,以1ml/分速度靜推,驚厥停止即中止注射。⑧硫賁妥鈉遇有頑固抽搐不止者,可用硫賁采鈉10-20mg/kg次,配成2.5%溶液,深部肌注或靜脈緩注。但注意勿搬動頭部,以免引起喉痙攣。
在使用鎮(zhèn)靜藥物時,勿在短期內(nèi)頻繁輪用多種藥物,或連續(xù)多次用同一止痙藥物,以免發(fā)生中毒。
(二)對癥處理
1.降溫 高熱者應(yīng)用物理及藥物等積極降溫(詳見高熱節(jié))。
2.治療腦水腫 持續(xù)抽搐,視乳頭水腫、瞳孔兩側(cè)不等,提示腦水腫??捎玫厝姿?.2~0.4mg/kg/次,靜注每6小時1次。同時給予20%甘露醇1-2g/kg/次快速靜滴,每6-8小時1次。必要時可同時選用速尿,增強脫水效果。
3.維持水和電解質(zhì)平衡 驚厥患兒無嚴(yán)重液體丟失時液體總量,按80ml/kg /d或1000-1200ml/kg/m2體表面積,鈉1-2mEq/kg,鉀1.5mEq/kg補充,使患兒保持輕度脫水及血鈉正常偏低狀態(tài),以利于控制腦水腫。
(三)病因治療
1.感染性疾病 宜選用有效抗感染藥物。
2.低鈣血癥 5%葡萄糖酸10-20ml靜脈緩?fù)?,或?0%氯化鈣5-10ml/次口服,連用7天。第三天可用維生素D。
3.低鎂血癥 25%硫酸鎂0.2~0.4ml/kg/次肌注 4次以上或5天為一療程。
4.低血糖癥 50%葡萄糖液2ml/kg/次靜注,并以10%葡萄糖液靜滴,直至癥狀完全緩解。
5.維生素B6缺乏癥 可給予維生素B650-100mg靜注或口服,驚厥可于數(shù)分鐘后停止。
6.腦膿腫和腦腫瘤 應(yīng)進行手術(shù)治療,盡可能切除病灶。
(四)護理
⑴及時給予吸氧和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窒息。
⑵專人守護,防止意外損傷。
⑶注意監(jiān)護,詳細記錄呼吸、脈搏、血壓、體溫、精神、神志以及瞳孔變化和驚厥發(fā)作情況。
⑷高熱者應(yīng)及時松解衣褲以利散熱并采用物理降溫。
⑸供給充足的熱量和水分,觀察排泄物性狀,注意留取標(biāo)本,并及時送檢。
(五)預(yù)防復(fù)發(fā)
凡遇到下列情況時,可考慮給予預(yù)防性抗驚厥藥物:驚厥時間>30分鐘;驚厥后1-2周腦電圖異常;家族中有癲癇史的高熱驚厥患兒;1年內(nèi)高熱驚厥>5次者。首選藥物為苯巴比妥3~5mg/kg/日分二次口服,或全日量睡前一次口服,療程為2年或最后1次驚厥后1年。
(公元 1347 年)元.朱震亨(彥修、丹溪)著。一卷。主張人身陽常有余,陰常不足,闡明補陰療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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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急救措施
1.一般處理
⑴保持呼吸道通暢、防止窒息。抽搐時,應(yīng)平臥,頭轉(zhuǎn)向一側(cè),及時清除口、鼻、咽喉內(nèi)的分泌物或嘔吐物,以防吸入氣管而發(fā)生窒息。一旦發(fā)生窒息,除清除分泌物或嘔吐物外,要立即行人工呼吸,口對口呼吸,必要時做氣管切開。
⑵防止意外損傷 為防止舌咬傷,可用紗布裹好的壓舌板置上下磨牙間。若牙關(guān)緊閉,不要強行撓開。為防止掉床跌傷,需有人守護或加用護欄。
⑶防止缺氧性腦損傷 立即給予氧氣吸入,必要時可用如ATP、輔酶A等腦細胞營養(yǎng)藥物,或可醒后喂予糖水,以防低血糖損傷腦細胞。
2.控制驚厥
⑴針刺 常用穴位為人中、合谷、涌泉、百會、十宣、內(nèi)關(guān)等,需強刺激,必要時可留針。
⑵止痙劑:①定安 常為首選藥物,按0.2~0.3mg/kg/次靜脈緩注(原藥不稀釋,速度為1mg/分),作用快,1~3分鐘可生效,有時用藥后數(shù)秒鐘止痙。但作用時間短,必要時20分鐘后重復(fù)用一次,一日可重復(fù)3-4次。注意一次最大量兒童不超過10mg嬰兒不超過3mg。有抑制呼吸、心跳和降低血壓之弊,曾用過巴比妥藥物者,尤須注意。②苯巴比妥鈉按5~10mg/kg/次,肌注。為控制驚厥的基本藥物,但效果較慢,注入后20~60分鐘才能在腦內(nèi)達到藥物濃度的高峰,故不能使驚厥立即發(fā)作停止。但維持時間長,在用安定等控制發(fā)作后,可用作維持治療。鞏固療效。③副醛0.05~0.1mg/kg/次,稀釋成5%溶液,靜脈推注,或用0.2ml/kg/次(最大量不大于5ml/次)深部肌注,或用0.3ml/kg/次加等量生理鹽水(1次不超過5ml)保留灌腸。本藥安全效速,但對呼吸道有刺激,在肝臟解毒,故有肺炎與肝病者慎用。④10%水合氯醛本藥作用較快,持續(xù)時間較短。0.4~0.6ml/kg/次加入1-2倍生理鹽水灌腸或鼻飼,止驚快,必要時30分鐘后重復(fù)一次。⑤氯丙嗪1-2mg/kg/次,肌注或緩慢靜注,與非那更合用對高熱驚厥效果更佳。但不宜用于癲癇患兒,否則影響病情觀察和疾病診斷。⑥苯妥英鈉安定注射無效者,可用該藥,每次5~10mg/kg(原藥不稀釋,稀釋后有結(jié)晶)靜注,推注時間不短于10分鐘。本藥無抑制呼吸現(xiàn)象,但止痙作用緩慢,且有潛在的心律不齊危險。⑦異戊巴比妥鈉(阿米妥鈉)屬于快速作用巴比妥類藥物,在其他藥物無效時可試用。由于本藥有抑制呼吸作用,故小嬰兒及呼衰者要慎用。劑量5mg/kg/次,肌注或靜注。靜注時用10%葡萄糖液稀釋成1%溶液,以1ml/分速度靜推,驚厥停止即中止注射。⑧硫賁妥鈉遇有頑固抽搐不止者,可用硫賁采鈉10-20mg/kg次,配成2.5%溶液,深部肌注或靜脈緩注。但注意勿搬動頭部,以免引起喉痙攣。
在使用鎮(zhèn)靜藥物時,勿在短期內(nèi)頻繁輪用多種藥物,或連續(xù)多次用同一止痙藥物,以免發(fā)生中毒。
(二)對癥處理
1.降溫 高熱者應(yīng)用物理及藥物等積極降溫(詳見高熱節(jié))。
2.治療腦水腫 持續(xù)抽搐,視乳頭水腫、瞳孔兩側(cè)不等,提示腦水腫??捎玫厝姿?.2~0.4mg/kg/次,靜注每6小時1次。同時給予20%甘露醇1-2g/kg/次快速靜滴,每6-8小時1次。必要時可同時選用速尿,增強脫水效果。
3.維持水和電解質(zhì)平衡 驚厥患兒無嚴(yán)重液體丟失時液體總量,按80ml/kg /d或1000-1200ml/kg/m2體表面積,鈉1-2mEq/kg,鉀1.5mEq/kg補充,使患兒保持輕度脫水及血鈉正常偏低狀態(tài),以利于控制腦水腫。
(三)病因治療
1.感染性疾病 宜選用有效抗感染藥物。
2.低鈣血癥 5%葡萄糖酸10-20ml靜脈緩?fù)?,或?0%氯化鈣5-10ml/次口服,連用7天。第三天可用維生素D。
3.低鎂血癥 25%硫酸鎂0.2~0.4ml/kg/次肌注 4次以上或5天為一療程。
4.低血糖癥 50%葡萄糖液2ml/kg/次靜注,并以10%葡萄糖液靜滴,直至癥狀完全緩解。
5.維生素B6缺乏癥 可給予維生素B650-100mg靜注或口服,驚厥可于數(shù)分鐘后停止。
6.腦膿腫和腦腫瘤 應(yīng)進行手術(shù)治療,盡可能切除病灶。
(四)護理
⑴及時給予吸氧和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窒息。
⑵專人守護,防止意外損傷。
⑶注意監(jiān)護,詳細記錄呼吸、脈搏、血壓、體溫、精神、神志以及瞳孔變化和驚厥發(fā)作情況。
⑷高熱者應(yīng)及時松解衣褲以利散熱并采用物理降溫。
⑸供給充足的熱量和水分,觀察排泄物性狀,注意留取標(biāo)本,并及時送檢。
(五)預(yù)防復(fù)發(fā)
凡遇到下列情況時,可考慮給予預(yù)防性抗驚厥藥物:驚厥時間>30分鐘;驚厥后1-2周腦電圖異常;家族中有癲癇史的高熱驚厥患兒;1年內(nèi)高熱驚厥>5次者。首選藥物為苯巴比妥3~5mg/kg/日分二次口服,或全日量睡前一次口服,療程為2年或最后1次驚厥后1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