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詞語
周 代對八種犯罪行為所施加的刑罰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以鄉(xiāng)八刑糾萬民。一曰不孝之刑,二曰不睦之刑,三曰不婣之刑,四曰不弟之刑,五曰不任之刑,六曰不恤之刑,七曰造言之刑,八曰亂民之刑?!焙髞砜偡Q刑政為八刑。 南朝 齊 王儉 《褚淵碑文》:“執(zhí)五禮以正民,簡八刑而罕用。” 唐 楊炯 《少室山少姨廟碑》:“糾萬人者,施之以八刑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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