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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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基本解釋

     拼音:wǔ líng

    簡介

    武陵

    郡名,陶淵明《桃花源記》:“晉太元中,武陵人捕魚為業(yè)……”此武陵人當(dāng)是“武陵郡人”。晉孝武帝《征武陵襲元之》、晉胡濟(jì)(尚書郎)《薦武陵伍朝疏》、六朝劉潛《為武陵王謝賜弟啟》中的“武陵”,也應(yīng)是指“武陵郡”地區(qū)。

    在歷代寫“武陵”的詩文中,如唐孟浩然的《武陵泛舟》、王昌齡《武陵龍興觀黃道士房問易因?yàn)轭}》、《武陵開元寺黃煉師院》、司空圖《武陵路》、曹唐《武陵洞》、五代王建《武陵春日》、宋梅堯臣《武陵行》、張斛《武陵春曉》、唐庚《武陵道中》、胡浚《武陵竹枝詞》(六首)等詩,基本上是寫桃花源,標(biāo)題卻寫的“武陵”,往往把“武陵”當(dāng)作桃花源的代名詞。

    公元前30萬年,常德地區(qū)就有原始人群在沅、澧二水流域的平原山川生活、聚居。澧縣澧南鄉(xiāng)、張公廟鎮(zhèn)、津市市窯坡鄉(xiāng)、石門渫水下游一帶以及鼎城區(qū)灌溪鎮(zhèn)崗市等處有舊石器時(shí)代的遺跡40多處,經(jīng)挖掘出土的石器有石片、石錘、石球、尖狀器、砍砸器等。原始人利用這些簡陋的原始工具采集果實(shí),獵取野獸。

    楚頃襄王22年(公元前277年),秦蜀郡守張若,"伐取巫郡及江南,為黔中郡",在今常德城東筑程以守。常德有城,自此開始。秦代,常德屬黔中郡,郡衙設(shè)臨沅縣。西漢高祖時(shí)取"止戈為武,高平為陵"之意,改黔中郡為武陵郡,隸屬荊州刺史部。東漢光武帝恢復(fù)武陵郡,建武26年(公元50年)郡治從義陵(今溆浦縣)又遷往臨沅縣。順帝陽嘉3年(公元134年),荊州刺史部移治于索縣(今鼎城區(qū)韓公渡鎮(zhèn)城址村)。三國時(shí),常德市歸吳國管轄,仍名武陵郡,隸屬荊州。西晉,常德市分屬武陵、天門、南平三郡。唐代,武陵、澧州隸屬江南西道。北宋,改朗州為鼎州,改澧州為澧陽軍州,均隸屬荊湖北路。宋徽宗政和7年(公元1117年),升鼎州團(tuán)練為常德軍節(jié)度使。"常德"取孔穎達(dá)《詩經(jīng)·大雅·常武疏》:"言命譴將帥,修戎兵戎,無所暴虐,民得就業(yè),此事可常為法,是有常德也","常德"之名始于此。南宋乾道元年(公元1165年),鼎州升為常德府。元代,常德府、澧陽軍州分別改為常德路、澧陽路,隸屬湖廣行中書省江南北道。明朝初期,恢復(fù)常德府,澧陽路改為澧陽府,皆隸屬湖廣布政司分守上荊南道。洪武9年(公元1376年),將澧陽府降為澧州。清代雍正7年(公元1729年),升澧州為直隸州。清代,常德府、直隸澧州同隸屬于岳常澧道。至清末,常德府轄武陵、桃源、龍陽、沅江四縣;直隸澧州轄石門、慈利、安鄉(xiāng)、安福、永定五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