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詞語
宋 時承辦釀造,實行包稅,叫“撲酒”。 宋 葉適 《平陽縣代納坊場錢記》:“自前世鄉(xiāng)村以分地撲酒,有課利買,名凈利錢,恣民增錢奪買,或賣不及,則為敗缺而當停閉,雖當停閉,而錢自若,官督輸不貸。”參閱《宋史·食貨志下七》。
CopyRight ©2019-2025 學門教育網(wǎng) 版權所有
網(wǎng)站備案/許可證號:魯ICP備19034508號-2